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揭西县鹏 (略) 废塑料再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办新山花园县环保大楼,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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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揭西县鹏 (略) 废塑料再生建设项目 | 揭西县鹏 (略) | (略) 揭西县金和镇河内村委 (略) 边 | 广东源 (略) | 详见附件 | 查看附件 |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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