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会议研究同意,清流县 (略) 对清流县X793线龙津至彭殊公路(二期)及县道田沙线(田源白石至沙芜白塔)第三方竣工缺陷检测和清流县X793线龙津至彭殊(二期)及G356线至浦梅铁路火车客运站连接线项目环保验收报告编制等工作进行招标代理县内比选,现邀请合格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1.清流县X793线龙津至彭殊公路(二期)及县道田沙线(田源白石至沙芜白塔)第三方竣工缺陷检测
2.清流县X793线龙津至彭殊(二期)及G356线至浦梅铁路火车客运站连接线项目环保验收报告编制。
二、服务内容
通过比选的方式选择1家招标代理,对以上项目进行招标代理。
三、服务要求
1.按交通行业相关招投标办法、规定、格式等要求合规开展。
2.招标 (略) 或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标。
3.招标文件编制内容约定应清楚无瑕疵。若发生招标文件编制内容约定前后不一等瑕疵,增加业主前期工作成本的,视为代理单位违约并列入清流 (略) 场信誉不良名单,禁止1-5年内在清流 (略) 场开展业务。
四、服务费用
清流县X793线龙津至彭殊公路(二期)及县道田沙线(田源白石至沙芜白塔)第三方竣工缺陷检测和清流县X793线龙津至彭殊(二期)及G356线至浦梅铁路火车客运站连接线项目环保验收报告编制招标代理费用0.5万元/个,共计1万元(含招标代理等全过程一切包干费用)。
五、资质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经营范围。 3.2020年以来未列入清流 (略) 场信誉不良名单。六、报名时间:2024年 3 月 6 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30时),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8 日上午11:00时前。报名比选申请人提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委托函原件,原件及复印件应清晰并盖有单位公章,否则我单位有权直接将其退出比选,不再另行通知。
七、报名地点:县交通运输局三楼(307室、308室)。
八、联系人:赖先生 136 6695 0528
陈女士 135 5987 8992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比选开标时间 2024 年 3 月 8 日下午15:00时;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已通过报名比选申请人的委托人代表(与报名委托人一致),执身份证原件,必须在2024年 3 月 8 日下午15:00时前到比选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签到排序号,未签到视为比选申请人弃权。
十、中标方式:按比选申请人签到序号,随机抽取产生三个候选人(第一个球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球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球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有疑义,经确认则取消中标资格,按候选排序另确定中标人。
十一、交易中心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清流县 (略)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