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自然资闲认字〔2023〕8号
新罗区龙门镇龙门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通过划拨方 (略) 新罗区龙门枫榔颐养园项目用地,坐落于新罗区龙门镇龙门村,宗地编号2019-H36 ,面积为0.8447公顷,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开工期限为2021年8月14日。
上述宗地存在已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龙自然资闲调字〔2022〕10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属政府原因造成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