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九凤高 (略) 年产3万件海绵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3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通讯地址: (略) (略) 樟树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江西九凤高 (略) 年产3万件海绵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张家山工业区经开西五路 |
建设单位 | 江西九凤高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项 (略) 张家山工业区经开西五路,项目西面为江西 (略) 生产车间,北面为江西 (略) , (略) (略) ,东面为江西 (略) 。中心地址坐标为:东经115°27"43.152",北纬28°3"17.954"。本项目属新建,项目主体工程为租赁江西 (略) 已建厂房(建筑面积5250m2,包含生产车间,产品库,原料仓库);辅助工程为租赁办公区(建筑面积750m2,包含员工食堂和办公室);公用工程为供水、供电、排水工程;环保工程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 ???项 (略) 政给水管网统一供水, (略) 政供电电网统一供电。 ????本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水:项目外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城北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纳管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城北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废气:项目外排废气主要为发泡、熟化废气。发泡、熟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平切机、竖切机、自动发泡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并且通过建厂房门窗等阻挡作用,使得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塑料薄膜。 其中一般固废:边角料、废塑料薄膜等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废: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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