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自然资〔2024〕83号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
(略) 后溪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 (略) (略) (略) (略) 漳平分中心以现场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略) 后溪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现就公开拍卖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菁城 (略) 626号
二、 (略)
名称: (略) (略) 漳平分中心
地址: (略) 桂林 (略) 32号二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后溪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玄武岩矿
地理位置: (略) 双洋镇徐溪村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矿区面积:0.3162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52 | *.02 |
2 | *.96 | *.93 |
3 | *.55 | *.99 |
4 | *.39 | *.11 |
5 | *.44 | *.86 |
6 | *.47 | *.53 |
7 | *.70 | *.25 |
8 | *.00 | *.15 |
9 | *.87 | *.50 |
10 | *.80 | *.01 |
11 | *.73 | *.23 |
12 | *.55 | *.23 |
开采标高:623米至420米,共由12个拐点坐标圈定。
资源情况:根据《〈 (略) 后溪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审字〔2024〕1号)和《〈 (略) 后溪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龙国土资矿评〔2024〕1号),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1288.*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矿石量638.*立方米,推断资源量650.*立方米),设计生产规模为*立方米/年,设计利用资源量为1266.*立方米,设计回采率为96%,矿山可采储量为1216.*立方米。
出让年限:21年。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1. 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活动为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原则上为营利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3. 截止报名时间,竞买人未被列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1. 出让方式:现场公开拍卖。
2. 公开拍卖时间:2024年8月29日10:00时
3. 现场拍卖会地点: (略) (略) 漳平分中心( (略) 桂林 (略) 32号二楼)。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 (略) (略) 网站(http://**)下载《采矿权出让须知》等材料(项目编号:*) (略) 自然资源局矿产管理与地质环境股索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8:00-8月28日18:00分止(正常上班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现场提交保函及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矿产管理与地质环境股( (略) 菁城 (略) 626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表、承诺书;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办理竞买手续的,须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 在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公开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金额为*佰***万元整(¥*元)的银行保函,并将原件送达出让人;4.竞买人须登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将未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信息结果截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将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结果截图。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公开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
1. 公开拍卖起始价:4188.*元,本次公开拍卖出让的矿业权不设定底价。
2. 增价幅度: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不低于*元(含*元)。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正向多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1. 本次出让的矿区范围是对原有采矿权到期注销后重新设置的采矿权,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 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相关指标可能与实际开采有一定的差距。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
3. 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是矿区范围内矿产资源,竞得人在受让矿区范围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他设施引入工程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4. 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应提前进行考察与踏勘,费用自理,竞买人可向当地镇村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5. 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自行备齐相关材料, (略) 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按“三合一”方案的要求,及时投入生产。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报名截止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违约责任、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竞买人申请时不符合竞买人资质,出具虚假证明或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3.竞得人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竞买人有上述第1、2、3条违约情形的,依规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 (略) 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经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向出让人指定账户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竞买人经竞价被确定为竞得人后不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者竞得人未按时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以及未按规定缴纳出让收益的,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出让人将一次性索赔《采矿权竞买保函》中银行保函金额的款项。出让人另行重新组织该采矿权出让,原竞得人应赔偿再次组织拍卖活动的全部费用,如采矿权出让收益低于本次成交价,应补足差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如无履行能力恶意参与竞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
(三)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1.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方式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综〔2023〕1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即: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矿业权出让收益的20%,矿业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剩余部分取得采矿权证后,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其中,矿山生产规模为中型及以上的,均摊征收年限不少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的一半。
2. 竞得人须按规定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
本公告在自然资 (略) 站、福建省阳光矿政系统、 (略) 人民 (略) 站、 (略) (略) 网站同时发布。其他事 (略) 自然资源局矿产管理与地质环境股或产权交易机构咨询, (略) 自然资源局:0597-*, (略) (略) 漳平分中心,联系电话:0597-*、0597-*。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6日
(略) 2023年度第一批矿业权出让计划的批复(后溪矿区建筑用玄武岩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