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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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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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 (略) 建设项目 |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留屯村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 (略) | 营口市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留屯村,项目占地面5500m2,总建筑面积4486m2, (略) 房1座(造粒车间)、办公室、门卫、员工活动室等。主要生产内容位于造粒车间,建筑面积2270m2,布置大 *** 料机2台、小 *** 料机2台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PE颗粒7000t、PP颗粒3000t。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 ①废气:本项目在熔融、挤出工段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 *** 烷总烃计,每条 *** 料机生产线的熔融、挤出口废气均采用2个集气罩进行收集,集气罩收集总风量为6000m3/h(3台小 *** 料机生产线各配备1000m3/h风机1台、两台大 *** 料机生产线各配备1500m3/h风机1台),收集效率达90%;收集后3条小 *** 料机生产线有机废气通过1#静电除烟器+1#活性炭吸附组合机组分解与吸附,2条大 *** 料机生产线有机废气通过2#静电除烟器+2#活性炭吸附组合机组分解与吸附,处理效率均可达80%,处理 (略) 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 (略) 理厂,废水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排 (略) 理厂标准要求。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产生在清洗、浮选、搅拌、熔融、挤出、切粒等工序,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 (略) 、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 (略) 界噪声昼、夜间均能够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中 3 类标准。 ④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熔融挤出产生的不合格产品; (略) 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沉渣经污泥脱水机脱水(含水率低于60%) (略) (略) 理。不合格品返回车间熔融工序重新投料再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900-041-49)),在危废暂存间内暂存,交 (略) 理处置。生活 (略) 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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