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长沙望城区靖港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望城区靖港镇沅江头村X070旁 |
建设单位 | 国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湘 (略)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将靖港110kV变电站内现有容量为31.5MVA的2号主变进行增容改造,拆除现有2号主变,新上一台容量为63MVA的2号主变;新增(4+6)8Mvar的无功补偿装置;新建一座30m3的事故油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治理—项目施工期扬尘控制做到8个100%;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施工期扬尘、施工设备尾气应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等相关要求做好防治工作。 废水治理—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主要包括雨水冲刷开挖土方及裸露场地,砂石料加工、施工机械和进出车辆的冲洗水;项目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站内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运营期站区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 (略) (略) 。 噪声治理—主要存在于施工期挖填方、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等阶段中,主要来源于各类施工机械的运转噪声,如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运营期噪声来源于变电站主变及风机产生的噪声,主变压器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2号主变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变1m处噪声值不大于65dB(A)。 固废治理—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行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以及替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变电站站内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变电站内蓄电池待使用寿命结束后,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3月29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 通讯地址:望城区高塘岭 (略) 198号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政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