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广汉星 (略) 广汉星之航玻璃制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8-*
地址: (略) 雒城 (略) 西一 (略) 政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一般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广汉星之航玻璃制品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汉洲街道成都大道南三段6号(原新丰镇广东村)
建设单位:广汉星 (略)
环评机构:四川中衡科创 (略)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汉洲街道成都大道南三段6号(原新丰镇广东村) (略) 巨 (略) 已建厂房进行建设,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内容及规模为:依托生产车间及相关公辅设施,购置钢化炉、裁边机、直边磨、双边磨、四边磨洗片机、烘房等生产设备,布设普通玻璃、钢化玻璃生产线,形成年产普通玻璃*平方米、钢化玻璃*平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6.*元。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现有已建成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仅包括生产线安装、设备调试等过程,施工量较小,施工期影响相对较小,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落实印刷工序及密闭烘房的“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确保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确保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房顶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不产生影响。
2)废水:本项目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用于水切割、磨边、倒角湿法作业;磨边、倒角加工湿法作业废水、水切割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每半年排放一次;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汇同经三级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园 (略) ,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后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生产车间产噪设施,对高噪作业点和高噪设备配套有效的隔音、降噪及减振设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玻璃边角料和次品收集后外售玻璃厂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废包装物收集 (略) ;废金刚砂交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棉纱及手套、废油墨盒、废印刷头擦拭布、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5)地下水:对危废暂存间、预处理池、辅料存放区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车间通道、一般固废暂存区、加工区、原片区、半成品区、成品区、食堂隔油池、三级沉淀池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对办公室、食堂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3.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