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安定镇
公示时间:2024-09-09至2024-09-13
受理时间:2024-09-09
项目概况:本项目西起规划 (略) ,向 (略) 排入大龙河。主要包括新建改道潘大排沟约694米, (略) 过路管涵约14米, (略) 约161米,新建绿化约6045平方米。同步实施大龙河疏挖、 (略) 破损修复及树木伐移等工程。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世一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黄村镇兴政南巷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