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安仁县老虎岩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排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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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 (略) 安仁县老虎岩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排土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安仁县平背乡朴塘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安仁县平背乡朴塘村,属老虎岩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的配套排土场。占地面积5.46hm2,四级排土场,设计总容积38.*m3,排土标高为150m,最终堆置高度30.4m,排土场服务年限为13.7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防护设施、防洪排水设施、防渗设施、观测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排土场无组织粉尘通过雾炮机和洒水车喷洒降尘,无组织排放厂界最大落地浓度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主要为场内降尘废水和雨季淋滤水。降尘废水被蒸发损耗,不外排;雨季场内渗滤水通过底部设置的盲沟引至挡土墙后,通过挡土墙排出排土场,进入到场外挡土墙下由废弃山塘改建的沉淀池内;渗滤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排土场降尘,不外排。 3、固废: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排土场生产运营阶段和服务期满后对排土场进行生态恢复。项目废土石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运营期的机械设备送往专业的维修厂进行检修,不产生危险废物。 4、地下水:排土 (略) 均设置有雨水导排系统,场址底部建有盲沟,同时场址底部采用改性压实粘土类衬层作为防渗层,对区域地下水影响很小。 5、土壤:本项目接纳的废土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并且根据废土石的全成分分析可知,废土石中的有害微量元素含量极低,甚至未检出,因此其堆存基本不会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6、噪声:排土场排土作业过程中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规范设备操作,且加强设备养护,工作时间限制在昼间8小时内,车辆减速慢行,车辆禁鸣。采取以上措施后,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要求 7、风险:主要风险源为溃坝和坝体滑坡,规范施工,加强坝体及坡面的维护,保证坝体的稳定性,将风险降至最低。 8、生态:项目在设计、施工及运营中,采取相应的减缓、避让、恢复、保护和加强管理等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可将工程施工带来的负面影响减轻到生物、生态能够承载的程度。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采用环境信息公示的形式向公众征集意见。 (略) 站为工程建设 (略) ,第一次公示时间为2023.6.13-6.26,第二次公示时间为2023.11.15-11.29;公示报纸为《郴州日报》。调查结果显示,无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