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昌大昌片区排水防涝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内涝治理,缓解昌大昌片区的内涝问题,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霞山区海滨大道、绿村路三岔口片区,海昌路周边主要道路片区。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1、绿村路海滨大道路口改造工程:新建B×H=700×700~2×4000×2000雨水渠箱,新建DN600~DN1200雨水管,DN1500雨水压力管,总长度约5.7千米,新建排涝设施一处,配套闸门排涝泵。项目实施后保留原有渠箱及泵站,与新建排涝通道联合使用。2、海昌路改造工程:原位扩建现状渠箱至B×H=2×2400×1600~2×2400×1800,完善周边文明东路、海淀路、海宁路管网,新建DN300~DN1500雨水管;新建雨水管渠总长度7.42千米,新建排涝泵站一座。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5790.7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097.60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局申请上级资金解决, (略) 级财政统筹安排。
五、核准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其他全部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方式。
六、项目由你单位组织实施建设。
七、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节能措施。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及交付使用后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降低项目能耗,落实节能措施,达到节能目标。
八、项目必须满足环保、土地、规划等有关要求,严格 (略) 安全、劳动等相关规定。
九、请按照批准的估算总投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限额设计,并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