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城县宣和等3个镇升星等7个村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泉标段)(项目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龙农建(2022)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城县新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 (略) 建审工程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城县宣和等3个镇升星等7个村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泉标段)(标段名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连城县;
2.2 工程规模:工程预算审后造价为*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连城县宣和等3个镇升星等7个村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泉标段),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4000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0:00至** 08: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08: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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