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高庄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高庄乡高庄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的请示》(高政发〔2024〕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庄乡高庄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代码:2408-*-20-0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高庄乡经济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就近创业就业和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增加农民群众收入,助推高庄村蔬菜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高庄乡高庄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8㎡(合:30.9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温室工程、 (略) 工程、 (略) 工程、道路及土方工程。
1.温室工程。新建日光温室7座,总建筑面积9650㎡,其中:新建夯土墙温室(长100m×宽14.5m×高4.8m)5座,每座建筑面积1450㎡,建筑面积7250㎡;新建新型材料温室(长100m×宽12m×5.0m)2座,每座建筑面积2400㎡。
2. (略) 工程。铺设PE100聚*烯de110给水管176m,PE100 聚*烯de63 给水管56m,砖砌阀门井1座,开挖给水管沟土方208.8m3。
3. (略) 工程。敷设变压器至总配电箱电缆30m,总配电箱至单体棚配电箱电缆399.5m,pvc40电缆套管399.5m;安装总配电箱1台、单体棚配电箱7台;开挖电缆沟土方239.7m3。
4.道路及土方工程。铺设 (略) 238㎡,场地平整706m3。
五、计划建设工期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257.*元,其他费用12.*元。
资金来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地方债券资金*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 (略) 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 (略)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