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省 (略) 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
“超声刀、耳声发射仪系统”的公示
(略) 省 (略) 拟申请政府采购进口“超声刀、耳声发射仪系统”,预算金额: *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采购设备清单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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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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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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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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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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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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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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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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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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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声发射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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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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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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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理由:
为了满足需要,需购买以下设备:
(1)超声刀:国产产品不具备超声高频、高级双极、大血管闭合的功能,技术工艺、稳定性、寿命不如进口产品,进口产品研发较早,功能丰富、质量稳定,手术愈合周期短。该产品不属于中国政府禁止和限制进口产品目录内产品。为 (略) 诊疗水平,为患者就诊提供更好的医疗条件,降低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安全,故申请采购全新进口产品。
(2)耳声发射仪:主要用于对患者耳蜗及整过听觉通路的全面检查,可用于临床听力检查、伤残鉴定、助听器验配等。而目前国产同类设备最大输出频率无法真实有效评估患者耳蜗毛细胞功能是否正常,不能为临床诊断提供真实依据;进口同类设备输出频率较高,可用来真实有效评估患者耳蜗毛细胞功能是否正常,为临床诊断提供有力依据;该产品不属于中国政府禁止和限制进口产品目录内产品。 (略) 的诊疗质量、科研教学水平,故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2.专家论证意见:
技术专家论证意见:
(1)超声刀:进口产品研发时间早,技术先进,准确性好,连续工作能力强,性能稳定,对患者造成的创伤较小,术后反应轻,安全可靠,故障率相对较低,可较好的满足临床应用的需要,目前国内同类产品与进口产品在使用寿命、技术先进性尚有 * 定差距,建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耳声发射仪:进口设备与国内设备相比,且进口产品技术先进,使用寿命更长,产品性能稳定,故障率低,使用操作简单,灵敏度高,能够 (略) 临床使用的需要,建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法律专家论证意见:
以上采购的进口产品均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进口产品,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略) 述,专家组 * 致建议:建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论证专家组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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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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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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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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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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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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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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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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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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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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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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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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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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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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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市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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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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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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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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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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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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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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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凡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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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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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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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略) (略) 门的意见:
(略) 门审核,同意专家组论证意见。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 (略) 答复。
另外,请异议方将书面异议函送 * 份至 (略) (政 (略) 门)备查。
采购单位: (略) 省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聂耳路 * 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
(略) 省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