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山农牧场集中供热备用锅炉改扩建工程项目(脱硝系统),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西山农牧场,该项目已由师发改发[2015]249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自筹及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山农牧场集中供热备用锅炉改扩建工程项目(脱硝系统)
2.2 项目地点:西山农牧场西山新镇现有热源点
2.3 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脱硝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应是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物资设备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不接受国内制造厂代理商投标,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 *—2004/ISO*:2004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
3.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加工设备、设计、制造、生产能力、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无质监局发布的不合格产品通报;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3.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3.8.投标人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 (略) 不得同时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4日, (略) 网上注册报名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请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6 (略) 网站缴费下载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本公司只开具与招标(采购)文件售价相符的发票)
4.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 (略)
地 址:新 (略) (略) 200号创天大厦六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琴琴 穆晓辉
电 话:0991-*
传 真:0991-*
电子邮件:*@*jbtzb.com
新疆生产 (略)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