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 (略) 政公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整改结果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23年11月1日,我局印发了《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 (略) 政公 (略) 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情况的公示》(廊建城建函〔2023〕107号),要求资质核查不 (略) 政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截至目前, (略) 政企业递交整改资料,并已整改完毕,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其余7家企业未按时提交资料视为不合格,对于不合格企业我局将推送资质许可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附件:1.2 (略) 政类企业资质核查整改合格名单
2.2 (略) 政类企业资质核查整改不合格名单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