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修订),现对 (略) 新增年产2000吨软包装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4年12月3日起,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新增年产2000吨软包装袋扩建项目
工程概要: (略) 是一家专门从事软包装袋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现为了更好的发展, (略) 场需求,企业 (略) 新城创业园67幢401-403室( (略) 国有 (略) 厂房内)投资建设本项目。项目总投资为(略)元,租赁总建筑面积为1554.41m2,共有员工30人,均 (略) 内食宿,其中彩印和复合工序为三班24小时制生产,其他工序为单班10小时制生产,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达到新增年产2000吨软包装袋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保护对象 | 与厂界关系 | ||
方位 | 距离 | |||
大气环境 | 1 | 东北侧规划居住用地1 | 东北侧 | 约1888m |
2 | 东北侧规划科研教育用地 | 东北侧 | 约1698m | |
3 | 东北侧规划居住用地2 | 东北侧 | 约1192m | |
4 | 东北侧在建建筑(科研教育用地) | 东北侧 | 约1071m | |
5 | 东南侧规划居住用地 | 东南侧 | 约2329m | |
6 | 中心首府 | 东南侧 | 约2448m | |
7 | (略) | 西南侧 | 约1758m | |
8 | 泮河平安村 | 西南侧 | 约2066m | |
9 | (略) 社区 | 西南侧 | 约2056m | |
10 | (略) | 西南侧 | 约1211m | |
11 | (略) | 西南侧 | 约2212m | |
12 | 儒 (略) | 西北侧 | 约1689m | |
13 | 江南高级中学 | 西北侧 | 约1568m | |
14 | 童之乐幼儿园 | 西北侧 | 约987m | |
15 | 龙港十四中 | 东南侧 | 约2565m | |
水环境 | 1 | 附近内河 | 西南侧 | 约22m |
2 | 附近海域 | /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再 (略) 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新建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水质指标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一级A标准。
根据《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含综 (略) )(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可知,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排放口出水水质指标均能够达标排放。同时,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水质简单,纳管排放的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即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水厂进水水质要求, (略) (略) 理能力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彩印和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AERSCREEN预测模式预测结果,项目非(略)烷总烃在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pi<100%。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 (略) 理设施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排放能够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略) 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本项 (略) 域内非(略)烷总烃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因此,在正常运营情况下,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四周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因此,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和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企业对固废加强管理,一般固 (略) 置,危险废物委托资 (略) 置,固废均得 (略) 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再 (略) 理达标后排放,出水水质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执行《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新建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水质指标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的一级A标准。
2、废气:项目彩印和复合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引至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略) 、车 (略) ,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略) 理。②边角料和残次品、一般废包装以及废电雕印辊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抹布、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墨渣收集后委托有资 (略) 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77-(略)
审批单位: (略) (略) 联系方式:0577-(略)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黄总 联系方式:1385***268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12月3日~12月16日
十、公示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公示单位: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