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 (略) 清溪圩整治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 ||
品目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5日 15: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苏采云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8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尹鸿雁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杰明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永阳街道中大街50号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尹鸿雁 |
项目概况 南 (略) 清溪圩整治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JSZC-*-NJJM-C2024-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JM-C2024-0009
项目名称:南 (略) 清溪圩整治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2.*元
采购需求:
南 (略) 清溪圩整治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招标范围为: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原材料、基础工程、堤防工程、混凝土实体(闸站)、金属结构、电气设备和水泵机组等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DB32/T 2707-2014)进行第三方质量检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具体进场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时间进行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12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模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同时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五项(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资质和能力,并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4-12-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 (略) 上开标大厅苏采云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 (略) 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略) 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6.落实政府采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文)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文件标准。
7.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 (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 (略) ”发布的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15号
联系人:龚赐缘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杰明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永阳街道中大街50号301室
联系人:尹鸿雁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鸿雁
电话:*
附件:JSZC-*-NJJM-C2024-0009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