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02-22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计划公告招标公告
奉节县规划 (略) 关于
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计划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奉节县2019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规划 (略) 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奉节县独立工矿区白帝石庙安置点项目建设,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协议出让土地基本情况
(略) | 位置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FJ-02-22 | 白帝镇石庙村 | *** 平方米 | 不大于1.2 | 不小于30% | 不高于40% | 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二、受让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及报名:申请人自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2日持用地申请书和下列资料到奉节县规划 (略) 514办公室提出书面用地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12:00分,在申请时间期内,上述地块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一)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4、 (略) 类型属于:股份制、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须出具董事会同意申请的决议(原件)、董事会签署的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原件)、企业章程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三)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四)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的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或经中华人民 (略) 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的中国香港地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或经澳门特别 (略) 门公证的中国澳门地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或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认证的中国台湾地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3、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奉节县规划 (略)
地 址: (略) (略) 四号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奉节县规划 (略)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