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
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7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春阳街25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潼南高新区北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工程 | 潼南高新区北区 | (略) 金潼 (略) | 重庆环科源 (略) |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运输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包含填埋库区、拦渣坝、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雨水导排系统、截水沟、封场覆盖系统等,辅助工程主要包括管理用房、入场道路及场区内道路等,建成库容2.4万m3的II类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1座,服务年限为20年。工程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0万元,占总投资的15.79%。 | 废气主要为填埋作业扬尘、车辆运输扬尘及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及少量臭气等,针对填埋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拟采用运输道路及时清扫,进出车辆清洗,填埋后及时覆土等措施,保持填埋场卫生、整洁,并在填埋场周围设施防护网。营运期项目产生的渗滤液、洗车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和生活污水采用槽车(废水的输送和处理均由园区污水处理厂负责)运输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营运期填埋场区主要是压实机、推土机、自卸式货车等运行噪声;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进行治理。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渗滤液收集池生产的底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渗滤液收集池生产的底泥返回填埋场填埋处理,不外排。因此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