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 (略) 永 (略) (略) (略) 业务用房改扩建工 (略)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18﹞3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 (略) 永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永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楼手术室、ICU洁净系统、中心供氧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永 (略) (略) 区综合楼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 (略) 永 (略) (略) (略) 业务用房改建工程综合楼手术室、ICU洁净系统、中心供氧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主要包含综合楼三楼手术室和ICU的空调安装、医疗设备购置安装,综合楼医疗气体系统和呼叫系统安装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398.*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综合楼医疗气体系统、呼叫系统、手术室、ICU空调系统及手术无影灯、吊塔、吊桥、消毒器设备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图纸内容为准。
2.5 交货地点:永 (略) (略) 区。
2.6 交货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4月5日。
? 2.7 标段划分: / 。
2.8 其他: / 。
? 制造商
?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 (略) )
?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3)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提供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产品的注册证);
?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3)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提供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产品的注册证);
(4)具有吊桥、吊塔、手术无影灯、呼叫系统、医用等离子体空气消毒器设备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永 (略) | 代理机构: | (略) 永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沈量 | 联系人: | 苏萍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