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略) (略) 2024 年度第二批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及害提动物防治项目(工程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略) 元,招标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建设地点: (略) (略) 。2、建设内容:“ (略) (略) 2024 年度第二批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及害提动物防治项目(工程部分)” (略) (略) 境内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34 座小型水库隐患整改和管理设施维修完善,包括清淤、坝坡修补、放水设施维护、坝顶硬化及维修、安全防护栏杆制安、管理房维修、启闭机检修、溢洪道闸门维修等。3、施工工期:60 日历天。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变更范围、和招标文件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 (略) 2024 年度第二批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及害提动物防治项
目(工程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 (略) 2024 年度第二批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及害提动物防治项目(工程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考 B 证。
4.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考 C 证。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略) 东区三线大道北段 333 号(财智中心 2105)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本项目可采用现 (略) 络报名。报名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812-(略)。邮箱:*@*q.com。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注明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此表可提前准备也可现场填写)。网络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 *@*q.com(报名资料中所有时间均为当天的时间,邮件主 (略) 名称+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报名登记表并告知供应商缴费方式。注:①所有报名资料都应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中所有时间均为当天的时间或者注明有效期,报名登记表不作为采购文件内容仅作为报名资料。②供应商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报名完成以转账到账时间为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的供应商或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未转账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东区三线大道北段 333 号(财智中心 210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东区三线大道北段 333 号(财智中心 2105)
七、其他
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6 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话:0812-(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丰通 (略)
地址: 四 (略) 西区格萨拉大道 34-3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