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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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选矿工程 |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西北40°方向136公里处 | 巴州 (略) | 新疆恒升 (略) | 巴州 (略) 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西北40°方向,距和静县城136公里,东南距巴伦台镇97.74km,行政区划隶属和静县管辖。选矿厂中心地理坐标为:E85°10′11.43″,N43°8′30.66″。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扩建后,选矿生产规模由现有的150万吨/年提高到450万吨/年。选矿处理工艺流程主要包括碎磨工艺和磨矿选别工艺,碎磨工艺流程为“粗碎-中碎-干选-高压辊-球磨”,磨矿选别工艺流程为“金锌等可浮再分离-锌硫混合浮选再分离,浮选尾矿再磨磁选回收铁,阶段磨矿阶段选别”,生产铁精矿166.41万吨/年、锌精矿5.63万吨/年、金精矿0.41万吨/年。本工程服务年限为25年,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总投资*.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15%。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永久占地致使土地利用类型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由天然牧草地改变成建设用地,对当地土地利用结构和功能有一定影响;地表扰动将使植被生境破坏,造成生物量损失;工程占地对区域内自然植被影响不大,也不会使整个评价区内植物群落的种类组成因本工程的建设而发生变化,亦不会造成某一物种在评价区范围内的消失;尾矿库建设造成原地貌形态受到直接破坏,改变了自然地貌形态,造成与周围原有自然景观不协调。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按《冶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9-2018)有关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尽量减少占地;严格控制扰动面积,工程施工结束后,对于临时占地和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生态扰动区域进行土地平整、生态恢复,弃方合理利用和清运,减少水土流失;加强运输调度管理,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禁止任意开辟施工道路,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随意碾压;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设计,尽量少挖方、少填方,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占用的高覆盖度草地在施工前将表土剥离、分层堆放,用于后期生态恢复;施工作业结束后,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经采取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建筑材料堆放采用防尘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规范施工工序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扬尘产生;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可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磨矿选别过程中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燃煤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锅炉烟气等有组织废气,以及尾矿库扬尘、原矿装卸粉尘、堆场扬尘、运输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①辊磨筛分及转运工段含尘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②磨矿工段含尘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45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③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袋式除尘+双碱法”处理后,由45米高排气筒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含尘废气:①尾矿库扬尘,尾矿沿坝体内坡均匀分散放矿,洒水降尘、喷洒生态高效抑制剂;②破碎成品矿堆场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③煤堆场扬尘、锅炉灰渣场扬尘,采取半封闭设施+喷淋降尘措施;④运输扬尘,采取路面硬化、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程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区域不设置生活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2019)表2中A级排放限值要求后,用于绿化,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选矿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房废水、化验废水等。①选矿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中A级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要求后,用于选矿生产工序循环利用及绿化;③锅炉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软水废水和脱硫废水等,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锅炉脱硫系统脱硫使用;脱硫废水经脱硫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④化验废水,经中水站处理后全部通过管路输入选矿生产工序循环使用。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在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经常检查维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施工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球磨机、分级机、磁选机及水泵等产生的噪声,经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且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居住区,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废金属、废钢筋等,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和静县巴音布鲁克镇城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定期清运。本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矿砂、除尘灰、废药剂及包装物、炉渣及脱硫石膏、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废布袋、循环水池底泥、生活垃圾及少量废机油、废油桶、化验废液等。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①尾矿综合利用于第二尾矿库后期坝筑坝,其余堆存至尾矿库内,第一尾矿库在第二尾矿库建成投产的同时闭库,并按尾矿库闭库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闭库和生态恢复。②锅炉废气除尘灰运至灰渣场临时贮存,外售综合利用;辊磨筛分及转运、磨矿仓、主厂房除尘灰回用于选矿生产。③炉渣用于厂区及进矿道路维护、屋面保温等,脱硫渣回用于锌精矿浮选工序。④更换的旧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废布袋定期拉运至和静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处置。⑥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定期拉运至和静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置。⑦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和静县巴音布鲁克镇城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定期清运。 6.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尾矿库溃坝或选矿生产系统故障、矿浆溢流、废水输送系统管道泄漏、危废暂存间泄漏、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主要有:严格按照《尾矿设施设计规范》(GB50863-2013)建设尾矿库,并在尾矿库下游设置环保坝和导流坝;企业建立消防废水防控体系,若生产、储运区发生火灾事故,消防废水导入沉淀池,将污染控制在项目区,防止污染水环境;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加强坝体监测,加强尾矿输送管线沿线巡查和日常管理,一旦出现爆管现象,首先停止尾矿输送,从源头上切断输送源,再到现场清理溢出的尾砂;对于“跑、冒、滴、漏”,及时清理,同时定期检修管线。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在采取严格安全防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于2021年11月12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于2022年3月1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在公示期间以登报和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同步公开。2022年9月30日开展拟报批公示,公示了报告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2 | (略) 亚欧 (略) 金属锂三期提质建设项目 | 项目厂址位于米东化工工业园综合加工区开泰南路1685 (略) 亚欧 (略) 现有厂区内西侧,地理坐标为东经87°44′47.960″,北纬43°59′13.010″。 | (略) 亚欧 (略) | 乌鲁木齐天 (略) | 本次三期项目占地面积7280m2。本次三期工程分二个阶段建设。 三期一阶段:新建1座2185.0m2的*类综合厂房、1座1610m2的办公楼、1座137.5m2的*类库棚、1座137.5m2的*类库棚、1座111m2的控制室、1座180m2的维修车间、1座166.2m2的LiCl原料棚、6座室外100m3的氯化锂溶液立式储罐、1座室外100m3的盐酸储罐、在型材加工车间新建自动化锂精制生产线2条及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年提纯金属锂240t。三期二阶段:新建1座2185m2的*类综合厂房、1座5500m2原料库。 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97%。三期一阶段计划2023年4月建成,三期二阶段计划2026年12月建成。 | 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施工单位应按照《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 (略) 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落实“7个100%”防尘措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场地、露天加工场地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密目网进行覆盖及洒水、固化或绿化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依托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二级标准,夏季用于厂区绿化(180天)、冬 (略) 政排水管网,最终由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 施工设备选型上要求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定期维护;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设置标识牌,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位置进行处理,严禁乱堆、乱倒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依托工业园区已有垃圾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 本项目用地 (略) 亚欧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施工期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干扰,但影响不大。评价区域内无野生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无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单位。附近无生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同时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范围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 (一)大气环境 ①金属锂精制生产线化料炉重熔环节烟气治理措施:项目金属锂精制生产线化料炉重熔环节烟气采用“蜂窝阻火过滤网+机械式丝网板式除雾技术+两级静电除尘”处理工艺,处理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颗粒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②盐酸储罐氯化氢废气治理措施:盐酸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会挥发氯化氢气体,所有储存或使用盐酸的环节均采取密闭措施,并采用固定顶储罐,采取水封处理(吸收效率90%),HCl无组织排放厂界可满足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HCl:0.05mg/m3)。 ③燃气锅炉烟气治理措施:厂区现有燃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改造后燃气锅炉排放SO2和NOX需满足乌鲁木齐地方标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中表1中在用燃气锅炉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水环境 本次三期提质建设项目不进行设备清洗,生产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用水,循环冷却系统依托厂区现有循环冷却系统,循环水系统水量循环使用,定期补给,不外排。项目不增加生产废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废水。 (三)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泵、风机、压缩机等机械噪声。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隔振、设备减振等措施,设备与管道间采用金属软管柔性联接;对厂内高噪设备均采取室内布置,并对高噪设备均采用减震基础。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运营期产生的沉降杂质(氧化物、氮化物、电解质)送至锂渣回收装置处理后重新用于生产。脱油罐过滤出白油回用于企业电解车间锂锭生产封装环节。钾收集装置收集的钠钾锭送至现有金属锂锭生产线用于生产不同钠、钾比例要求的金属锂(根据客户需求生产需含钠钾金属锂过程添加)。废包装袋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妥善存放,最终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②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有废机油、废油桶及含油废液,危废全部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新疆新能源(集团) (略) 处置。企业现有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年36号)设计和建设。企业现有设施能够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存储和处置需求。 (五)土壤环境 本项目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在做好各区域防渗的基础上,原、辅材料、产品及废水向地下渗透将得到有效地控制,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事故工况下物料渗入对土壤有一定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工人的培训和管理,减少泄漏事故的发生。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有限,其污染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来自于盐酸储罐和输送设施的事故排放,项目所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均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运输进厂,预防物料泄漏;厂区储罐四周设置围堰,配套设置事故应急池,罐区围堰与应急事故池之间有管道相连,应急事故池与污水处理站之间有管道连接,并设有截断阀;同时,盐酸储罐与氯化锂储罐之间配套转运泵,发生事故后罐内盐酸可临时转移至氯化锂溶液储罐暂存。围堰及应急事故池内废液经过酸碱中和后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各生产车间的中间罐上设有进料控制阀,进料阀与泵连锁,由自控系统控制,防止过量输料导致溢漏;盐酸储罐区及车间设置有视频监控设施,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厂内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风险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在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三次公示,乌鲁木齐晚报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