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6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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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濉溪县邹楼铁矿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 ||
关键词: | 文??号: | ||
信息来源: | 环评处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18:37:36 |
发文日期: | 2023-06-01 18:37:36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索引号: | */*-0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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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濉溪县邹楼铁矿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18:37:36 |
关键词: | |
信息来源: | 环评处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01 18:37:36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安徽 (略) (略) 濉溪县邹楼铁矿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在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传真)
监督电话:0551-*
地址: (略) 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
项目名称: (略) 濉溪县邹楼铁矿采选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濉溪县铁佛镇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邹楼矿区由邹楼矿床、陈楼矿床、陈楼北矿床3个矿床组成,矿区范围面积2.475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60米~-700米,设计邹楼矿床井下开拓有-310米(回风水平)、-370米、-430米、-490米、-550米和-610米六个中段;陈楼、陈楼北矿床井下开拓有-250米(回风水平)、-310米、-370米三个中段。
本项目年采、选铁矿石45万吨。设计分为两期进行开采,前期三个采区同时开采,总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其中陈楼、陈楼北合计生产能力为17万吨/年,邹楼(2个中段)生产能力为28万吨/年。后期仅邹楼一个采区两个中段生产,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本项目为地下开采矿山,由主体工程(主井、辅助井、风井、充填站、回风巷、各类硐室、破碎车间、筛分车间、转运站、主厂房、尾矿脱水车间等)、储运工程(外运道路、废石仓、尾砂仓、矿仓等)、公辅工程(给排水、供电、行政办公等)以及环保工程(粉尘治理、井下涌水抽排利用、生活污水处理利用、噪声控制、固废处置等)等部分组成。矿区南侧邹楼采区西侧建设矿山采选主工业场地,在陈楼采区建设风井工业场地,在陈楼北采区建设辅助井工业场地,采用点柱式上向分层充填法进行回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大气影响主要来源于井巷开凿、爆破、装运废气,土方、物料运输、卸载扬尘,运输设备燃油废气,充填站粉尘,选矿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原矿、干选废石、尾砂、粉矿、精矿干堆粉尘,裸露地产生的风蚀扬尘等。防治措施是:制定施工扬尘防治实施方案,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通过湿式作业、洒水抑尘,局部通风、系统通风等减少粉尘产生;井下废气采用湿式凿岩、爆堆洒水、喷洒水雾除尘、大风量稀释降低废气产生;破碎筛分干选车间设置在封闭厂房内,粉尘采用覆膜布袋除尘及喷淋处理;采用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汽车,采取道路硬化、洒水抑尘、车厢遮盖等措施。
2.水环境。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为: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施工场地冲洗废水、井下涌水、生活污水。防治措施是:施工期泥浆废水收集后经泥浆循环池用于生产,井下排水、冲洗废水、含油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洒水、搅拌砂浆等环节;生活污水依托矿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运营期矿井涌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达标外排,设置1座应急处理设施;选矿废水排至环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选厂绿化及道路洒水抑尘等。
3.声环境。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设备产生的交通噪声,运营期地表噪声源主要为提升设备、空压机、风井风机、充填站设备以及选矿厂设备等。防治措施是: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运营期设备噪声通过设置减振基础,安装隔声箱、隔声罩,加装消声设施,采用柔性连接,设吸声结构材料,门窗密封等方式减小影响,合理安排运输车辆作业时间,固定时段爆破作业,小药量微差爆破,减少爆破噪声。
4.生态环境。本项目建设会导致局部地表、地貌形态发生改变,区域植被覆盖面积的减少,引起生物量减少,短期内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是:遵循“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5.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场地剥离表土,井下掘进废石,生活垃圾,废润滑油、铅酸蓄电池,矿石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选矿产生的尾砂,选矿工业场地车辆冲洗平台泥渣等。防治措施是:剥离表土用于场内绿化覆土;干选废石排入封闭废石仓,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尾砂优先作为井下充填材料,剩余部分作为建材外售至制砖行业、混凝土生产行业综合利用;除尘器的除尘灰、车辆冲洗平台泥渣、选矿废水沉淀池泥渣返回选矿流程综合利用;废布袋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储存在厂内危废仓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可能因污水外排下渗影响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防治措施是:源头控制,加强对各类废水、生产和设备运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厂区进行分区防渗,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进行跟踪监测。
有关部门的意见:2021年6月3日, (略) 自然资源厅批复濉溪县邹楼铁矿划定矿区范围(皖自然资矿划字〔2021〕001号);2022年5月19日, (略) 自然资源厅延续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网站、报纸、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