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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略) 万吨级碳纤维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甘 (略) 万吨级碳纤维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甘 (略)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甘 (略) 万吨级碳纤维项目一期总估算报价为 *.00 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为 *.20 万元,其他费用为
3479.8 万元。本 EPC 工程拟建设 1 条年产 3000 吨聚*烯腈碳纤维生产线的生产车间、公辅
车间、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包含土建、装修、安装工程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甘 (略) 万吨级碳纤维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甘 (略) 万吨级碳纤维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
的企业。
3.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至今)应提供至少一项类似本工程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文件及竣工相关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记录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应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
施工能力。
3.5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企业信誉良
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
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
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且联
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
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请购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招标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文件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标人未带齐上述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2)
网上购买,请购标人将以上所述文件的电子扫描件以 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hbid.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普 (略) 285 号恒达大厦 22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普 (略) 285 号恒达大厦 22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甘 (略) 万吨级碳纤维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的招标人为 甘肃纳
(略) (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上海 (略) (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0613-*
2.2 建设规模:甘 (略) 万吨级碳纤维项目一期总估算报价为 *.00 万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为 *.20 万元,其他费
用为 3479.8 万元。本 EPC 工程拟建设 1 条年产 3000 吨聚*烯腈碳纤维生产线的生产车间、
公辅车间、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包含土建、装修、安装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为:(1)设计内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本项目的一期土建、
公用工程及生产车间、辅助配套设施公用工程设施及总图等。涉及专业包括总图、建筑、结
构、工艺、管道、电气、仪表自控等的详细设计。并负责上述设计图纸、文件的审查,消防
设计审查、办理图审合格证等工作。(2)1 条碳化线配套的生产车间、公辅车间、办公楼等
配套设施,包含土建、装修、安装工程等,包含土建施工区域(承包范围含材料、施工)以
及安装施工区域含安装材料供货、*供设备的保管、二次转运、安装及调试等内容。具体详
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企
业。
3.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至今)应提供至少一项类似本工程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文件及竣工相关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记录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需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应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
施工能力。
3.5 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企业信誉良
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
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
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且联
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
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 8
月 14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6:30;
4.1.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略) 普 (略) 285 号恒达大厦 20 楼;
4.1.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请购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招标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全部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标人未带齐上述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
标文件。(2)网上购买,请购标人将以上所述文件的电子扫描件以 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
*@*hbid.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9 月 3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 (略) 普 (略) 285 号恒达大厦 22 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投标接受快递投标形式,如采用快递投标的,投标文件务必保证在开标前一个工作
日 17:00 分 (略) 普 (略) 285 号 20 楼,请投标人与快递充分沟通并预留时间。
若无法到达后果自负。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 (略)
详细地址: (略) 甘州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 2 楼 217
联 系 人:张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285 号 20 楼
联 系 人:张林强、刘露、陈欣炜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hbid.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 (略)
地 址: (略) 甘州区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 2 楼 217
联 系 人:张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普 (略) 285 号恒达大厦 20 楼
联 系 人: 张林强、刘露、陈欣炜
电 话: *
电子邮件: *@*hbid.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