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1月29日拟对如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8-*
通讯地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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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9日环评文件拟批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烯液相管线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 (略) | 南京 (略) | 项目新建1根DN150*烯液相管道,总长度约1600米,建成后可输送液相*烯约1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259.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1.6%。 | (一)项目正常运行时无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产生和排放。严格落实 “报告表”中提出的非正常工况污染防治措施。 (二)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三)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VOCs和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
2 | 氢能利用(供应)项目 |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 江 (略) | 南京 (略) | 项目共建设3套充装排及45台氢气隔膜压缩机,分两阶段实施。其中,一阶段建设1套充装排(由15套氢气充装柜组成)及15台氢气隔膜压缩机,实现充装氢气30万标方/天;二阶段建设2套充装排(由30套氢气充装柜组成)及30台氢气隔膜压缩机,两个阶段全部建成后共实现充装氢气90万标方/天。项目总投资12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占总投资的1.9%。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A/O+二沉池+CARB”预处理达东港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入东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再经徐圩新区再生水厂进行70%回用,剩余30% RO浓水接入徐圩新区高盐废水处理工程处理达标后,经深海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滤芯、含油抹布及废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水、扬尘、噪声和VOCs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反馈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