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 (略) :
报来《年产60万件石墨密封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霍邱县龙潭镇怡美纺织产业园,霍邱县 (略) 利用自有14#厂房空置区建设1条石墨密封件生产线,厂房内设原料区、生产区、浸压固化区、半成品区、成品仓库等。生产区设置3台数控车床、12台普通车床、3台钻铣床、2台平面研磨机、1台浸压炉和1台固化炉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三同时”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万件石墨密封件的生产能力。
2021年5月26日,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105-*-04-01-*)。根据《报告表》所列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生产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数控车床、普通车床和钻铣床等18个产尘节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封闭浸压、固化房,并在入口处设置软帘,浸压、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经负压收集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和*醛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不得突破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二)按要求进行雨污分流, (略) 原有纺织项目处理,不外排;研磨废水和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置工作。边角废料、废弃包装材料和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进行管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树脂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润滑油和酚醛树脂等暂存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对一般固废暂时储存场进行一般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规范配置环境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七)以厂界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 (略) 、学校、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
三、规范设置环保机构和人员,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申领工作,并公开相关信息。
五、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请县经信局、龙潭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
七、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023年9月1日
抄报: (略) 生态环境局
抄送:县经信局,县应急局,龙潭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安徽 (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