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天津 (略)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注册地(住所) (略) 红桥区( (略) 红桥区尚都街23号) 法定代表人 张雪菲 成立日期 2003-08-22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保险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687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略) 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否 职工人数 4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天津恒星行汽车 (略)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0.* -135.* -13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6.* 4.* 401.* 审计机构 天津澄裕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05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 -12.* -1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4.* 14.* 389.*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评估基准日 2023-05-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6-26 资产评估结果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资产总计(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70 - 重要信息披露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交易成交价格不含天津 (略) 账面所有资产,账面资产需按照交割前支付。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恒星行汽车 (略)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略) 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B11号楼-503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 刘潇 成立日期 2018-07-13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零售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MA06DKF11W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决议文件名称 决议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天津万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底价 17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天津产权提交《保证金退款申请》,天津产权将在收到《保证金退款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天津产权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4、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天津产权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已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且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等内容。本方提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同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所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掌握标的企业的各种情况,完全认可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各项瑕疵和风险,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3)若本方出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款行为时,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保证金;(4)本方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5)本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无不良经营记录;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的情况;(6)本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犯罪记录,且上述主体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7)本方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均系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不会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或非货币资金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此等款项及其支付被政府有关部门或任何第三方给予处罚、收缴、追索等法律风险。(8)本方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业的相关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等。如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本次交易、或无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9)本方同意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从事与保险行业相关的经营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受让。7、本项目转、受让双方产生的交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由双方各自承担及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