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年产6.8万吨苯酐、6万吨增塑剂和20万吨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编制完成。本项 (略) (略) 禹王台区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内,该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公众参与。本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查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本项目公众参与予以简化,现向公众公开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6.8万吨苯酐、6万吨增塑剂和20万吨树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 (略) (略) 禹王台区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金山路6号,占地面积约200亩,计划年产苯酐产品6.8万吨,增塑剂系列产品6万吨,树脂系列产品20万吨;本项目主要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且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原有水平。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废气
有组织废气:①苯酐有组织废气主要有苯酐切换冷凝废气(G1-1)、苯酐真空精馏废气(G1-2)、苯酐结片粉尘(G1-3)以及苯酐涉及物料储罐有组织呼吸废气(G1-5)组成。其中,苯酐结片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上述其他废气汇总至苯酐集气主管,送至1套催化燃烧(CO)+湿式脱硫装置进行处理后,主要污染物分别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应排放限值以及《豫环委办[2022]9号》A级绩效水平,由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本项目增塑剂主要包括DIBP生产装置、DOA生产装置、3GO生产装置、DOS生产装置。其中, DIBP装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硫酸配置废气(G2-1)、分离塔不凝气(G2-2-DIBP)、脱醇不凝气(G2-3-DIBP);DOA装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己二酸投料废气(G2-4-DOA)、分离塔不凝气(G2-2-DOA)、脱醇不凝气(G2-3-DOA);3GO生产装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分离塔不凝气(G2-2-3GO)、脱轻不凝气(G2-5-3GO)、脱水不凝气(G2-6-3GO);DOS生产装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癸二酸投料废气(G2-7-DOS)、分离塔不凝气(G2-2-DOS)、脱醇不凝气(G2-3-DOS)。上述废气中,硫酸配置废气先经碱液吸收装置处理,投料废气先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气以及增塑剂涉及的物料储罐有组织废气(G2-10)、公用工程中污水站废气、化验室废气等汇总至增塑剂集气主管,送至1套蓄热燃烧装置(RTO)处理后,主要污染物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排放限值、《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应排放限值以及《豫环委办[2022]9号》A级绩效水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经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③本项目树脂产品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废气G3-1(G3-1-邻苯、G3-1-双环、G3-1-*烯基、G3-1-对苯、G3-1-醇酸)、缩聚真空废气G3-2(G3-2-邻苯、G3-2-双环、G3-2-*烯基、G3-2-对苯、G3-2-醇酸)、稀释废气G3-3(G3-3-邻苯、G3-3-双环、G3-3-*烯基、G3-3-对苯、G3-3-低收缩、G3-3-醇酸)、灌装废气G3-4(G3-4-邻苯、G3-4-双环、G3-4-*烯基、G3-4-对苯、G3-4-低收缩、G3-4-醇酸)以及树脂产品涉及物料储罐废气(G3-6);树脂产品废水主要包括缩聚废水(W3-1)和树脂真空系统排水(W3-2)。其中,投料废气先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与其他废气汇总至树脂装置集气总管,树脂装置缩聚废水和树脂真空系统排水经收集后,一同经过1套树脂废气、废水直燃装置(TO)处理后,主要污染物分别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豫环委办[2022]9号》A级绩效水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经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④本项目氢氧化钙采用筒仓进行储存,上下料时筒仓会产生部分粉尘,经仓顶设置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排放限值以及《豫环委办[2022]9号》A级绩效水平,经DA004排气筒达标排放。⑤本项目职工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油 (略) 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由专用烟道高于所在建筑物屋顶排放。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源自于生产过程和物料装卸过程。本评价针对本次生产装置区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泄漏、工艺装置、储存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提出相关的控制措施,包括源头控制主要是设备选型、管理过程控制主要是排放监控、末端治理主要是收集措施、效率等减少无组织挥发。
上述废气各经处理后,均能满足其对应的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增塑剂产品三效蒸发废水(W2-1、W2-2、W2-3、W2-4)、设备清洗废水(W2-5)、化验室清洗废水(W4-1)、职工办公废水(W4-2)、地面清洗废水(W4-3)以及初期雨水(W4-5),经厂内污水管道送至厂内自建的1套处理规模100m3/d,处理工艺“调节池+EGSB厌氧反应器+好氧生化池+二沉池”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与脱盐水制备浓水(W1-1)、循环水定排水(W4-3)等清净下水在厂总排口汇合,主要污染物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及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要求,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集聚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马家河。
本项目树脂产品废水主要包括缩聚废水(W3-1)和树脂真空系统排水(W3-2),收集后喷入树脂废气、废水直燃装置(TO)处理后,以水蒸汽的形式随排放。
3、噪声:项目设备选择用低噪声设备,均加装减振基础、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噪声源可得到有效控制。
4、固体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萘渣、(苯酐)精馏残渣、(氧化反应)废催化剂、废熔盐、苯酐废导热油、DIBP压滤残渣、DIBP三效蒸发器浓缩压滤残渣、DIBP精制压滤残渣、DOA压滤残渣、DOA三效蒸发器浓缩压滤残渣、DOA精制压滤残渣、3GO压滤残渣、3GO三效蒸发器浓缩压滤残渣、3GO精制压滤残渣、DOS压滤残渣、DOS三效蒸发器浓缩压滤残渣、DOS精制压滤残渣、(醇酸树脂)过滤残渣、不合格树脂产品、(醇酸树脂)废导热油、以及废机油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一般固废及处理方式主要为:废空气过滤器及杂质由厂家回收,脱硫石膏定期外售,苯酐催化燃烧装置废催化剂、废反渗透膜有厂家回收,增塑剂原料废包装袋和包装桶定期外售,蓄热燃烧炉更换的废陶瓷有厂家回收,树脂原料废包装袋和包装桶定期外售,废分子筛油厂家回收,污水站生化污泥送当地垃圾处理厂处置。本项目职工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生活垃圾厂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废处置全部得到合理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略) (略) 年产6.8万吨苯酐、6万吨增塑剂和20万吨树脂项目拟选厂址可行;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废水、废气、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技术满足长期稳定达标要求;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项目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区域环境质量良好;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建设单位组织专门部门负责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查阅方式:
链接:http://**-RBGe1Bqw
提取码:fm6r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场查阅方式: (略) (略) (暂位于园区九泓化工厂内)。
查阅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详细意见您可以通过填写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也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发送至评价单位邮箱的方式进行参与。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_rOyVaA
提取码:osii
七、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 王心振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禹 (略) 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
环评单位:河南 (略)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电话:0371-*
电子邮件:*@*q.com
通信地址: (略) 宋城路131号(河南 (略) 院内东办公楼一、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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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