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1 | 福建 (略) 化学品资源综合利用环保建设项目(变更) | (略) 龙安工业区 | 福建 (略) | (略) (略) | 项 (略) 龙安工业区,占地面积45177平方米。项目建设规模为回收处理NMP(N-*基吡咯烷酮)废液30万吨/年、其他废有机溶剂1万吨/年。项目分三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溶剂回收车间3座(其中废有机溶剂处理装置5套),配套的公辅、环保工程包括液体储罐、仓库、危险废物接收操作间、分析化验室、污水处理站、办公楼、公用工程车间、循环水站、空压站、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废气处理设施、焚烧炉及固体废物暂存间等。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40万元。 |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水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废有机溶剂再生处理过程中排放的工艺废水、清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定期排放的废水以及公辅设施排水等。 2.大气环境: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非*烷总烃、危废焚烧车间排放的废气以及厂内污水站排放的废气。 3.声环境: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精滤残液、精馏残液、废活性炭、废机油、炉渣、飞灰和污泥等。 5.环境风险:项目生产过程涉及的风险物质为:盐酸、次氯酸钠、N,N-二*基*酰胺、*醇、异*醇、*酮、*酮、*苯、*腈、*基叔*基醚以及二噁英类等。突发环境风险的途径为生产装置与储运设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腐蚀事故和污染事故等产生的伴生、次生危害。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店下污水处理厂(东岐)处理,过渡期先纳入现有已建成的店下-龙安综合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有机溶剂再生生产线产生的非*烷总烃采取“二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危废焚烧车间焚烧烟气采用“SNCR+急冷+水洗+碱洗”处理达标后排放。 3.声环境:采用优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处置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与园区应急预案的衔接,并按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项目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1500立方米。 | 建设单位于**日, (略) 政府网站上发布了本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于** (略) 政府网站和项目周边邻近村庄进行了本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于**日和1月25日在闽东日报对征求意见稿信息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以上信息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_wFTvO-iS4Ayw(提取码:fnnw)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2 | 福州港白马港区湾坞作业区1号泊位堆场道路及装卸工艺改建项目 | (略) 湾坞镇上洋村新兴路170号 | (略) (略) | (略) | 项 (略) (略) 湾坞镇上洋村新兴路170号。项目在不改变码头性质和总吞吐量的前提下,在原港区内完善堆场道路建设,新增矿建材料(碎石、机制砂)装卸工艺,并对货种进出口量进行调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域堆场分期实施,一期建设旧海堤前方堆场14116平方米,二期修复旧海堤后方堆场9681平方米,以及三个门卫、两个闸门,购置一套皮带机输送系统、一台轨道移动式装船机。原项目设计为钢材进口30万吨/年,机电产品出口20万吨/年,改建后规模为钢材进口10万吨/年,机电产品出口5万吨/年,矿建材料出口35万吨/年(其中碎石出口20万吨/年、机制砂出口1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3848.7万元。 |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水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以及雨水;营运期主要为维修废水,生活废水,堆场淋溶水,雨水等。 2.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材料运输及施工场地扬尘;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物料运输及堆场扬尘。 3.声环境: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沉淀池污泥、污水处理池污泥、生活垃圾及少量的废机油等危废。 5.环境风险:项目生产过程涉及的风险物质为:船舶用油等。突发环境风险的途径为运输船舶发生泄漏事故等等产生的伴生、次生危害。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水环境:施工期加强对施工废水的管理,修建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设置截水沟,雨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散货堆场临海一侧设置抑尘网;大风、暴雨等不利条件下停止施工。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办公区雨水 (略) 政雨水管网、堆场及港区道路雨水经雨水井沉淀后排海;一期散货堆场初期雨水及淋溶水、码头前沿与栈桥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施工期采用密闭措施进行材料运输,定期清扫施工场地的洒落物,采用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采用基坑式进料方式,进料区设置三面围挡并配套喷淋装置;采用散货连续装船机进行装船,皮带机全程设防风罩,并在皮带机进出口和各转接点设置喷淋装置、设置刮砂板、接料槽等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加强施工噪声管理,采用优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对装卸机械和设备采取减震、消声措施;加强交通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控制夜间进出港运输。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沉淀池污泥暂存污泥堆场,干化后外售给当地制砖厂进行制砖;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确保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安全。 | / |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一、公示时间:**日-**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 |||||||||
电话:0593-* 传真:0593-* | |||||||||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 |||||||||
邮 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