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 (略) :
你司《关于要求审批桐山溪东西岸慢道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设概算批复的函》(鼎市政函〔2024〕47号)文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119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桐山溪东西岸慢道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桐山溪东西岸慢道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409-*-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略) 政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拟对桐山溪东西岸慢道改造提升,沿线建设非机动车标识51个, (略) 标线漆约*米及对现状慢道提升铺装面积约*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总概算表。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设计方案,下阶段,业主单位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概算投资115.*元,其中建安费为98.*元,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施工工期:6个月
八、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走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4日
(略) 政 (略) :
你司《关于要求审批桐山溪东西岸慢道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设概算批复的函》(鼎市政函〔2024〕47号)文悉。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119 (略) 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桐山溪东西岸慢道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桐山溪东西岸慢道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2409-*-04-01-*)
二、项目地址
(略)
三、建设单位
(略) 政 (略)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拟对桐山溪东西岸慢道改造提升,沿线建设非机动车标识51个, (略) 标线漆约*米及对现状慢道提升铺装面积约*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总概算表。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设计方案,下阶段,业主单位应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概算投资115.*元,其中建安费为98.*元,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解决。
七、项目施工工期:6个月
八、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走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该项目招标按《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