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邮 编: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5万吨/年N- *** 基吡咯烷酮和2.5万吨/年导电浆料项目 | 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 | 四川晟 (略) | 四川 (略) | 新建产能为25万t/a 的N- *** 基吡咯烷酮(NMP)回收液提纯装置和2.5万t/a的碳纳米管导电浆料(CNT导电浆料)装置,配套相应车 (略) 理设施、 (略) 理站等环保设施;配套建 (略) 、 (略) 、空压制氮等公用辅助设施。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 (略) 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现 (略) 理, (略) 理处置。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项目综合 (略) (略) (略) 理达 (略) 理厂纳管标准,同时满足行业排放标准后 (略) 理厂, (略) 理厂改造前出水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理厂出水标准后排入天元溪;改造后出水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理厂出水标准(且氨氮≤2mg/L、总磷≤0.4mg/L)后排入天元溪。 废气: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水洗”工艺;粉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水洗”工艺,处理达标排放。全厂尽可能将无组织废气转化为 (略) 理达标后排放。 固废: (略) 理处置,满足环保要求。 综上,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可减缓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从技术、经济角度可行。 三、公众参与意见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示及公告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