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决定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疆查岗诺尔铁矿采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一阶段)
二、建设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管辖,位于和静县城314°方向16 (略) ;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7日;
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名,单位加盖公章;
五、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186 9994 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