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2023-07号国有土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LCCQ(2023)(挂)2023-8号
经陇川县人民政府批准,受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委托,陇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挂牌方式组织实施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
2023-07 | 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与腾陇高速公路连接线以东,连接线高架桥东北侧(详见附图) | 0.2897 | 商服用地 | ≤1.5 | 以审定方案为准,并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 ≤20% | 以审定方案为准 | 40年 |
现状土地条件:该宗地红线外通道路、水、电、电讯通达,红线内场地自行平整,只用于商服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办理建设和经营等相关手续。相关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竞价阶梯及投资强度见下表:
宗地编号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2023-07 | 325.9125 | 66 | 2 | 不低于80(仅为建筑土建部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该宗地只可单独竞买;
(二)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网上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三)根据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要求,在陇川县境内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土地出让金)或者不严格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擅自改变用途、不按合同约定开、竣工等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须提供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和不按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行为的证明材料(由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证明)。
(四)土地竞买提供竞买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上要求内容由陇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查询,陇川县自然资源局确认为主。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一)凡有意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免费下载挂牌出让竞价文件(包含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事项,此为获取竞价文件的唯一方式)。
(二)凡有意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竞买人须按要求上传如下资格证明材料:
1.公司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保证金进账单、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证明材料、陇川县自然资源规划中心出具的无不按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行为的证明材料。
2.个人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保证金进账单、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证明材料、陇川县自然资源规划中心出具的无不按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行为的证明材料。
3.委托他人报名的,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进账单、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证明材料、陇川县自然资源规划中心出具的无不按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行为的证明材料。
五、挂牌时间、报价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成功的竞买人须在2023年11月2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3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进行报价,网上挂牌限时竞价时长为每次10分钟,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的整倍数。
(二)竞买人在进行竞价前应事先准备好竞价的相关软硬件环境,在规定拍卖时间内参与报价。若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买人无法登*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三)挂牌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报名资质的原件、保证金进账单等资料到陇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资格审查(以网络提交的资料为准,现场提供的资料以核验为主),审查通过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若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让人可以选择重新开展挂牌活动或顺延下一出价竞买人为竞得人。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数额、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
(一)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人民币*.00元);
(二)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下午17时30分。
(三)交纳形式:须从竞买人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法人单位参与的应从其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汇出)。
开户单位: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云南陇川农村 (略) 同心路支行
帐号:*2-0001
行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
注意:竞买人将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号后,须持CA数字证书在网上自行进行申请确认。未按时缴纳保证金或不进行确认的竞买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略) 场网上发布。
(二)请各竞买人密切关注上述信息发布网站,如此项目需发布更正公告或者补充(变更)通知均在以上网站发布,我中心不另行通知,因各竞买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须前往陇川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不按期缴清款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四)本项目不收取挂牌、拍卖出让佣金。
(五)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竞买人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竞买资料。
2.如果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竞买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homePage),进行注册报名。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692-*
办理证书地址:陇川县文蚌街中缅友谊馆三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联系人:云南龙瑞 (略)
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竞买报名及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出让人:陇川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张翔,联系电话:*,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勐宛南路15号。
政府集采机构:陇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人:王城,联系电话:*,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47号(陇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六)行业监督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0692-*
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
综合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692-*
陇川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