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山县平湖二轻第二小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6-*-04-01-*)、巫山县平湖二轻第二小区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巫山发改审〔2023〕101号、巫山发改审〔2023〕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山县高唐街道圣泉居委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巫山县平湖二轻第二小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项目:改造提升18栋楼;改造内容包括外墙粉刷33651㎡,屋面防水6515.20㎡,更换栏杆2842m,规整线缆桥架2000m、空调机位1000个,新增消火栓306套、门禁系统20套、阀门井34座等。
巫山县平湖二轻第二小区老旧小区燃气管网改造项目:更新燃气管道3665m,更换调压箱4个,新建及改建阀井2座,安装玻璃钢标志桩4个,拆除及恢复人行道922.8㎡,恢复绿化植被及路面1384.2㎡。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483.7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下列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的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钓鱼城 (略) |
地址: | 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江村 | 地址: | (略) 合川区合阳办蟠龙 (略) 场二号楼 |
联系人: | 刘宗伟 | 联系人: | 杨朝鹏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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