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2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024-*(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09号H座七楼721室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排 (略) 治理工程 | (略) (略) (略) (文溯南街西一街—文溯南街东五街)、 (略) (沈丹高速—新塬街)、 (略) (小羊街—羊安大街)、上深街( (略) — (略) )、新立街(沈抚二号线— (略) ) | (略) (略) 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 沈阳化大生态 (略) | 项 (略) (略) (略) (文溯南街西一街—文溯南街东五街)、 (略) (沈丹高速—新塬街)、 (略) (小羊街—羊安大街)、上深街( (略) — (略) )、新立街(沈抚二号线— (略) ),主要为新建排水管线*米和检查井307座。 | 同意 | 无 | 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及尾气等。项目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物料堆放覆盖苫布,施工场地、 (略) 等采取洒水抑尘,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表1城 (略) 标准要求。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附 (略) 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设备噪声,工程施工期采取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设、合理布置运输 (略) 线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限值要求。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弃土和建筑垃圾在排放 (略) 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证, (略) 线、地点运输、排放。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执行《 (略) 建 (略) 置管理暂行办法》(沈建发[2020]67号),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排放及管理执行《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