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昌吉市采购扫面议的项目
项目编号:*3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海治/ 左崇磊 */ *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04 20:53 - 2024-06-07 20:00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扫面议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机械硬盘; 彩色打印机,硬盘、刻录机等办公用品:符合参数要求 送货上门 详细见采购需求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单位需求,负责安装运输至指点位置,调试时并且交付使用,按照产品服务期限保证售后服务,字数所限,详细请看采购人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台 | 1840.00 | 符合参数要求 送货上门 详细见采购需求附件 |
买家留言: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单位需求,负责安装运输至指点位置,调试时并且交付使用,按照产品服务期限保证售后服务,字数所限,详细请看采购人需求附件。
附件: 扫描仪.xls
响应附件要求:1、中标后负责运输、组装、安装并交付使用,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方要求,电话*,所投商品满足所有参数要求
2、各参与投标方,必须在投标人响应明细中清楚注明各类投标商品的、数量、单价,金额,严格按照上述表格所列事项投标,未按要求投标的,采购方拒绝采购。投标方不满足投标要求,恶意投标,采购方保留保留投诉、诉讼等权利。
3、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放入投标方参数内,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的GB/T强制性标准,达到环保要求,如质量不合格,出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并且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
4、按采购方实际需要,指点地点送货并交付使用,供货后,给予必要的指导帮助服务。
5、中标方在货物生产、运输、组装、安装、卸载等过程中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中标价中,中标方在货物生产、运输、组装、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火灾、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运输损坏、变形等)均与采购方无关,均有中标方自行承担。
6、中标方要使用有相关资格、资质的人员从事此次货物全流程。
7、中标单位及个体户无违法犯罪记录。
8、验收合格后货款,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
9、在质保期内拒绝提供服务的,采购方会按照要求上报财政部门或者投诉,在同类招标中拒绝使用其产品。
10、采购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部分全部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供方承担相应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中标方负责赔偿采购方一切损失。
11、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所 (略) 诉讼。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略) (略) 街道 (略) 世纪大道1 (略) 公安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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