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姚安县雄达农业果蔬加工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
申请修改单位:姚安县 (略)
申请修改的规划范围及位置:姚安县草海工业园区
一、申请修改的原因
一是项目实施时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发现用地东侧有工业园区的供水主管穿过,同时实测发现用地东侧的高压电线钢塔也与原有地形尺寸不符,原调查地形标注有3.5米,实测仅有2.75米不满足安全距离。
二是用地南侧为填土边坡,回填土比较深,回填土深度达到5.6~11米,对原综合楼重新设计。
三是作建设项目规划分期建设。
二、申请修改的内容:
(一)原规划审批情况:总建筑面积2845.93㎡(其中计容面积4327.67㎡),建筑密度42.90%,容积率1.04,绿地率5.7%,停车位4个(1个大车车位,3个小车车位)。
(二)具体调整内容:在规划设计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是项目名称修改。由于项目投资备案证与环评报告项目名称均为“姚安县雄达农业果蔬加工厂建设项目”,后期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出现项目名称前后不统一的情况,规划对项目名称进行了修改,将“姚安县 (略) 新建厂区建设项目”名称调整为“姚安县雄达农业果蔬加工厂建设项目”。
二是办公楼面积减少。由于回填土太深,综合楼层数修改为4层,进行分期建设。
三是生产车间面积增加。为了避让地下供水主管及高压电线钢塔,厂房整体向逆时针方向旋转14度,厂房长度方向增加5.2米,进深方向缩短了0.7米,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从1564.20平方米增加到2280.33平方米,增加了716.13平方米满足生产使用需求。
四是取消消防水池。本次修改的综合办公楼建筑高度未超过15米,建筑体积小于*m3,生产车间火灾危险性分类(*类),因此规划采用室外消火栓, (略) 政供水,满足消防要求;增加成品消防水箱,用于生产用水与消防用水。
五是规划增加一个综合办公楼旁小车停车位1个。
六是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调整。原规划污水处 (略) 较近,规划将污水处理设施调整至生产车间东侧,调整为污水处理设施;原规划未考虑化粪池,规划增加了化粪池。
七是将变压器调整在用地东北侧大门旁的空地上与现状已有变压器一起。
除以上内容做规划修改以外,其他均没有修改,修改后所有经济指标均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三)规划修改详见《姚安县雄达农业果蔬加工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规划修改对比图,详细资料请到姚安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城乡规划管理股查阅。
公示说明: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本局将综合各方意见,将依法进行审批。
公示期限: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5日
公示地点: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党务、政务公示栏;项目施工现场;网站(姚安县 (略) 站)
公示意见请发邮箱至:*@*26.com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