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略) (略) 教师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需要,我局将委托1家机构开展教师保障性住房账户清查及代理记账业务。现将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三)在海南省2023年度备案通过代理记账机构名单上:
(四)拟委派人员具备开展清查工作及代理记账业务的专职从业资格或相关职称证书:
(五)社会信誉好,近两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 (略) 理处罚。
(六)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本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报名活动,否则各相关报名均无效)
二、工作内容要求:
(一)完成教师保障性住房四个账户的清查工作,出具清查工作报告书。
(二)完成教师保障性住房代理记账业务(时间截至2025年12月)。
三、费用标准:参照《海 (略) 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176号)中的“其他专项审计”标准,此次业务费用预算为#元(预算费用已包含清查工作和代理记账的费用)。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00
报名方式:有意向承接上述项目的专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单位报名函、承诺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备案名单及拟委派人员的身份证、从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缴纳社保证明、联合体协议(若有)等电子件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tp://**。不接受个人报名。
联系电话:#。
附件:1.报名函(格式)
2.承诺函
3.联合体协议格式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