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9月26日 (略) (略) 复配水性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报告表受理公示的公示内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过期后公示将被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联系电话:0531-*(行政审批大厅);通讯地址: (略) 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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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附件 |
1 | (略) (略) 复配水性漆项目 | 莱芜区 | (略) (略) | 山东 (略) | 2024-9-26 | 柏群-复配水性漆(公示版).pdf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