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 (略) 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要求办理县 (略) 儿童公园建设工程项目防洪评价的申请。该项目位于苍南县灵溪镇,工程红线范围内占用坑塘水域面积932.22m2,本工程占用水域通过江西垟平原排涝工程苍南一期上横河进行占补(补偿段桩号SK4+292.780-SK4+385.408)进行占补, 补偿水域面积933m2。因可能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害关系,现予以公示。
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本机关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胡启航 联系电话:0577-(略)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 (略) 交叉口苍 (略) 。
特此公示。
苍 (略)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