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作用,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要求,现将《黟县关麓东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图件内容附后)。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28日)
二、公示方式:
1、黟县人民政府网、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碧阳镇政府信息公开
2、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碧阳镇镇政府公示栏、项目地块现场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内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规划管理股,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电话、地址。
来信地址:黟县碧阳镇宏村大道112号
邮编:*
联系人:操瑞峰、杨慧婕
联系电话:0559-*
电子邮箱:*@*q.com
附件:《黟县关麓东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黟县关麓东侧片区位于黟县碧阳镇关麓村东南区块, (略) 道477线,南达武亭山,西至关麓-泉水村,东至赤岭-潘村。规划控制范围约为22.2015公顷,范围长度约1500米,宽度约60-250米。
本次规划是以文化展示为核心,以康养为主要功能的生态旅游度假区。确定的规划分区为居住生活区、商业商务区、交通枢纽区。
结合上位规划及关麓国际旅游度假区概念规划确定了片区“一带三组团”的空间格局。“一带”:指本区南北向旅游服务带。重点塑立黟县西部片区新形象、打造旅游新品牌。“三组团”:指关麓娱乐接待组团、关麓休闲组团、关麓养生组团。
片区土地利用规划结构:居住用地(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商业服务业用地(09)、交通运输用地(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详见下表:
关麓东侧片区用地构成一览表
序号 | 用地性质 | 代码 | 用地面积(ha) | 占建设用地(%) | |
1 | 居住用地 | 07 | 9.2491 | 41.66 | |
其中 | 城镇住宅用地 | 0701 | 8.3701 | 37.70 | |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 0702 | 0.8790 | 3.96 | ||
2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8 | 1.2250 | 5.52 | |
文化用地 | 0803 | 1.2250 | 5.52 | ||
3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09 | 4.8494 | 21.84 | |
其中 | 商业用地 | 0901 | 3.6252 | 16.33 | |
娱乐康体用地 | 0903 | 1.2242 | 5.51 | ||
4 | 交通运输用地 | 12 | 4.2962 | 19.35 | |
其中 | 城镇道路用地 | 1207 | 2.2817 | 10.28 | |
交通场站用地 | 1208 | 2.0145 | 9.07 | ||
5 |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 14 | 2.5817 | 11.63 | |
公园绿地 | 1401 | 2.5817 | 11.63 | ||
片区规划总用地 | 22.2015 | 100.00 |
道路交通方面延续了上位规划中确定的方格网格局,构筑了“一横二纵一环”的道路网骨架系统。“一横”:自北向南规划次干路关康路(道路红线12m)。“二纵”:自西向东依次为规划主干路S477关南线(道路红线18m)、规划支路关富路(道路红线12m)。“一环”:为规划支路关美路、关前路(道路红线6m)。
片区规划道路控制一览表 序号 | 道路名称 | 起屹点 | 道路功能 | 长度 (米) | 红线宽度 (米) | 断面类型 |
1 | S477关南线 | 关麓—县城 | 主干路 | 9400 | 18 | 18 |
2 | 关康路 | 关南线—帐篷客 | 次干路 | 1800 | 12 | 2-8-2 |
3 | 关富路 | 关麓—关康路 | 支路 | 300 | 12 | 2-8-2 |
4 | 关美路 | 关康路—关康路 | 支路 | 700 | 6 | 6 |
5 | 关前路 | 关康路—关美路 | 支路 | 140 | 6 | 6 |
居住用地层面,规划区内住宅用地8.3701公顷,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790公顷。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社区模式在住宅设施北侧与中心进行配置,北侧布置集教育、卫生、购物、娱乐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中心;中心结合视线廊道布局集中绿地、文体休闲等设施。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层面,文化设施主要分布在规划关富路两侧, (略) 文化非遗展示及县级徽文化展示中心,文化用地总占地1.2250公顷。
商业用地层面,接待设施布局在关康路西侧区域,布局商业街区、酒店聚集区、关麓演艺中心;服务城西片区乃至全县。规划商业用地面积为3.6252公顷。
控制体系 | 控制内容 | 指标、要素选择 | 备注 |
指标控制 | 土地使用控制 |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部分) | 强制性 |
用地兼容性 | 引导性 | ||
开发强度 |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 | 强制性 | |
人口容量 | 引导性 | ||
建筑建造控制 | 建筑间距、建筑退让 | 强制性 | |
建筑高度 | 引导性 | ||
交通活动控制 | 禁止机动车开口段、停车位(面积) | 强制性 | |
交通出入口方位 | 引导性 | ||
(略) 控制 | 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单位面积雨水调蓄控制容积等 | 引导性 | |
要素控制 | 配套设施控制 | 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 | 强制性 |
城市设计指引 | 建筑形式、色彩、体量、风格 | 引导性 |
以上控制内容可分为强制性和引导性两类。强制性指标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引导性指标是参照执行的指标,其目标是贯彻发展规划和开发控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布置为布局引导,为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提供依据, (略) 建设有序进行。
用地现状图
用地规划图
地块编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