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赤峰高新区管委会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 (略) 松 (略) 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集团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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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1 | 赤峰 (略) 煤气管道输送工程项目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 (略) 元宝山区赤峰高新区东山产业园内,项目起终点坐标为:N42°15′29.549″,E119°8′6.368″~N42°15′31.384″,E119°8′15.632″。项目性质为新建, (略) (略) 产生的煤气输送到内蒙古东 (略) 作为燃料用气。 输送管道采用架空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管廊10m, (略) (略) 及内蒙古东 (略) 各自现有管廊,不新增占地;煤气输送主管道一条(管径DN1000,长260m), (略) (略) 焦炭破碎车间现有煤气管道连接,终点与内蒙古东 (略) 烘粉煤气管道连接;煤气输送分支管道四条(管径DN1000/条,长14m/条),分别与内蒙古东 (略) 四套氟化氢装置进气口连接;氮气吹扫管道一条(管径DN1000,长260m);放散管道一条(长20m);终点位置设置排水器。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7.86%。 | 内蒙古 (略) 元宝山区赤峰高新区东山产业园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废气:运营期正常工况下不产生废气,管道检修及停车时废气量产生量较少。 废水:运营期产生管道冷凝水,通过排水器排出,经收集后于内蒙古东 (略) 酚水池内暂存, (略) (略) 停产检修时,内蒙古东 (略) 启动煤气站,项目冷凝水与煤气站冷凝水一起进入酚水蒸发器进行处理,不外排。 噪声:运营期设备数量较少,通过加强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管理,运行噪声较小。 固废: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环境风险:严格按照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管道的设计、施工、安装,确保管材质量。严格执行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遵守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管道及配套设备巡查维护。在遇到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及时汇报,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