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废水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4-FW-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废水处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丙烯腈厂废水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烯腈厂在正常生产条件下,F-*焚烧炉停炉,第一、二*烯腈装置生产过程中急冷塔下段产生的废水;*腈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以上两种废水一部分工厂自行处理,一部分需外部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现对外部处理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烯腈厂每年剩余的废水量约*吨, 为确保*烯腈厂废水处理稳定可靠,拟采取公开招标。
2.3废水成分:
废水组分 | 单位 | 一、二*废水 | *腈废水 |
水 | kg/h | 82.93% | 96.10% |
*醇 | kg/h | ||
*酮 | kg/h | ||
**酯 | kg/h | ||
氢氰酸 | kg/h | 0.10% | 0.27% |
*腈 | kg/h | 0.10% | 2.67% |
*烯腈 | kg/h | 1.50% | |
*腈 | kg/h | 0.27% | |
聚合物 | kg/h | 12.00% | |
氨 | kg/h | 0.20% | |
硫酸铵 | kg/h | 3.00% | |
硫酸 | |||
钼 | kg/h | 0.04% | |
钠 | kg/h | 0.05% | 0.70% |
二氧化硅 | kg/h | 0.09% | |
合计 | kg/h | 100.00% | 100.00% |
2.3服务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废水计量方式
以*烯腈厂计量表数量为准,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2.5最高限价*/吨(含运费、含13%增值税),合同总金额8576.*元(含运费、含13%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能够处理HW38(行业编码261-064-38)危险废物。
3.1.3投标单位应具有连续稳定处置*烯腈装置和*腈装置产生的废水能力,处置能力不低于*吨/年(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准)。
3.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
无。
3.4业绩要求
无。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 (略) 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 (略) 将严格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 (略) 站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接收废水用作自身生产原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倾倒、转售他人。投标人在用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液和污水,应自行负责处理,处理过程中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投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后果、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6.2投标人在运输、存储及利用废水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存储管理规定,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将运输、存储及利用废水情况 (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8月12日18:00:00至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2: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 (略) (网址:http://**)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 (略) 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 (略) 首页----操作指南---《 (略) 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 (略) 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 (略) 银支 (略) 银支付。
4.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 (略) 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 (略) 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 (略) 运营联系,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08-23 08:00:00,地点为中国石油 (略)
(http://**)。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 (略) 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 (略) 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 (略) 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若中标供 (略) 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 (略) 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开标时间:2024-08-23 08:0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 (略) ;
(http://**),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 (略) 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发布。
7.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由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 (略) (略)
地 址: (略) 龙潭区龙潭大街9号
联 系 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0432- *
项目联系人: 张毅
电 话: 0432-*
传 真: 0432-*
电子邮件: *@*ttp://**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略) 招标中心
2024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