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4年2月4日,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 (略) 年产5万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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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 (略) 年产5万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衡东经济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徐工 (略) |
项目概况 | 建设规模:湖 (略) 拟投资11850万元,在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建设年产5万吨节能环保型粉末涂料专用热塑性聚酯树脂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2.5万吨/a,二期建设2.5万吨/a;一期完成所有生产厂房、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2.5万吨/年生产线建设,二期仅新增生产设备。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1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0万元,占总投资的3.88%。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楼、控制、公用工程房、生产车间、仓库、危废贮存库、地上罐组、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辅助工程及环保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引至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及脱附+催化燃烧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1-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站各构筑物池体密封加盖,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先通过喷淋塔碱喷淋处理恶臭气体后,再通过管道与工艺废气合并引入活性炭吸附及脱附+催化燃烧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通过DA001-25m排气筒排放(与生产工艺废气合并排放);投料粉尘经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与工艺废气共用DA001排放;成品破碎采用密闭破碎+管道输送+负压抽风+布袋除尘器+25m排气筒;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3m排气筒排放。 二、做好项目废水污染防治。厂区内污水管网应按明管铺设,本项目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质检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喷淋设施排水、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站处理,通过隔油池+调节池+中和池+厌氧调节池+UASB反应池(停留时间10d)+好氧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浦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排入衡东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做好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项目物料贮存区应按照要求设置围堰和管沟、管沟连接至事故池。制定厂区的专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形成一整套厂区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第一次网络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项目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公示,持续公开时间为10个工作日。网络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将本项目公示信息于2023年7月14日、18日在中国工业报进行了两次同步公示。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2023年12月19日起,市生态环境局在局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削减方案 | 湖 (略) 年产5万吨聚酯树脂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