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福建 (略) 、福建 (略) 、福 (略) 、福建盛杭 (略) 、福建省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消防大队周转楼项目桩基检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清城发【2024】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清流县消防救援大队,代建单位为 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流县消防大队周转楼项目桩基检测。
2.2建设地点:清流县龙津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消防大队周转楼项目桩基检测.具体按实际检测数量结算。
2.4检测费:约#元,具体按实际检测数量结算。
2.5检测报告提交限期:检测完成后要求30日历天出具检测报告。
2.6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 (略) 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所提交的检测结果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
3.3. 本次投标 不要求 投标人提供类似 项目业绩 。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10月28日至开标截止前,到“清流县 (略) 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10月30日下午17:00分前将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扫描(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q.com),逾期视为放弃。
5.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10月31日 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 (略) 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0月31日至11月03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三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清流县津源城乡 (略) ,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 清 (略) ,邮编: #
电话:0598-# ,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清流县龙 (略) 邮编:#
联系人:小蓝 电话:#
招投标场所名称: (略)
地址: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