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卢氏县官坡镇人民政府卢氏县2024年官坡镇庙台村食用菌菌棒加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网(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73 | |||||||||||||||
2、项目名称:卢氏县官坡镇人民政府卢氏县2024年官坡镇庙台村食用菌菌棒加工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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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人:卢氏县官坡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卢氏县2024年官坡镇庙台村食用菌菌棒加工项目 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73、LSGZ[2024]171-ZC121 4、采购内容:卢氏县2024年官坡镇庙台村食用菌菌棒加工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生产用房加工车间200平方米、装袋扎袋一体机、搅拌罐、节能锅炉、20型铲车等菌棒生产设备以及水电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预算金额:¥*.00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供货地点:卢氏县官坡镇庙台村 9、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1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 (略) 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査询时间必须是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之前, (略) (略) 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内容,查询时间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之前)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略) 网(网址:http://**) | |||||||||||||||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 (略) 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办理CA证书:http://**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略) 网(网址:http://**)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8月1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四楼第一开标室 | |||||||||||||||
六、 招标公告期限 | |||||||||||||||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开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开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 (略) (略) 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卢氏县官坡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卢氏县官坡镇官坡街 | |||||||||||||||
联系人:范晓华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 (略) | |||||||||||||||
地址: (略) 二七区绿地滨湖国际城3区2号楼510室 | |||||||||||||||
联系人:龚佳莹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龚佳莹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