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审批河〔2024〕25号
藤县水土保持站:
你单位《关于申 (略) 藤县天平镇新大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审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我局委托的广西南宁水 (略) 对《 (略) 藤县天平镇新大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根据《关于印发<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试行)的通知》(水保生函﹝2010﹞22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专家组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实施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实施方案》编制符合相关要求,可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依据。
二、对《实施方案》的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治理目标和规模。工程建设内容:
1.封禁治理工程
流域封育治理面积837hm2,封禁图斑83个,设置封禁标志碑2座,封禁宣传牌10块。
2.河道及湖库周边水土流失治理
河道周边水土流失治理长度1.02km,新建护岸1.973km;沿河道设置下河码头4座,增设人行桥3座。
3.坡面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在河道周边新建2条排水沟;在河道两旁新建生产步道,总长1745m。
4.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村庄绿化美化
河道治理区种植桂花树(胸径10cm)132株,非洲茉莉球(自然高度90~100cm,冠幅80~90cm)132株,太阳花(10~15cm高)143m2,播撒狗牙根草籽1856m2;生态休闲广场生态草坪砖植草122m2,播撒狗牙根草籽200m2。
(2)环境整治
增设生态休闲广场1座,增 (略) 灯25盏。
(二)基本同意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48.*元。
(三)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工程总体布置、措施设计及施工组织管理。
(四)原则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及工程效益分析。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实施方案,重新审批。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需作重大变更的,也须重新批准。
附件:1. (略) 藤县天平镇新大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概算总表
2.关于提 (略) 藤县天平镇新大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技术评审意见的函(咨审复核〔2024〕56号)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