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环评单位已经基本完成该项目的编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现将鲤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期项目的主要结论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鲤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二期项 (略) 鲤城区金龙街道高山社区,拟新增投资28941.21万元,新建一栋15层医疗综合楼及配电、消防、污水处理、地下室等相应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9236 m2,新增病床数210张,新增职工250人。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福建海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5-*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
二期项目检验科废水经中和预处理;预处理后检验科废水与其他经化粪池预处理的一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一起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参照 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B 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政排污管网汇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
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污水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及纳污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二期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艺,且各处理池均为地埋式池体并加盖密闭,同时每日在污水处理站周边喷洒除臭剂;二期项目地下车库设机械供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废气通过排风管在地面排气口应朝向绿化带排放,且高于地面2.5m 以上排放,且出口朝向避开人群活动地带和行人通道,尽量朝向周边绿化带;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烟竖井引至屋顶高空排放。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环境容量;项目在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大气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及周边敏感目标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水泵、风机在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噪声衰减较快,在距离声源5m 处各设备噪声均为60dB(A)以下,5m范围外产生的噪声级符合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项目配套设备产生的噪声对自身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人流采取疏导措施,噪声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内,对自身敏感目标及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各类固体废物经收集、集中堆放、分类处理,可以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2、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性要求,本次评价中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采取了有效预防措施,能够确保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在认真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实施“三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拟选位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
(略) 鲤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