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区公 (略)
关于 (略) (略) 采购办公家具
(略)
各有关投标人:
我中心于 * 日发布的“ (略) (略) (略) 采购办公家具”(采购编号:ZC *** )的招标文件,应采购单位要求, (略) 分内容作出相应调整,现补遗如下:
一、在原招标文件(第4页)第一篇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二款“特别资格条件”的第2点变更为:“2、投标产品应具有有效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书(其中必须包含油漆饰面板式家具、钢木家具、实木家具、软体家具四大类。)”
二、在原招标文件(第4页)第一篇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二款“特别资格条件”的第4点变更为:“4、投标主要产品(办公桌、办公椅、沙发、文件柜、衣柜)具有省(直辖市)级或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或测试报告。”
三、原招标文件(第39页)“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中第2点和第4点同时作相应的变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略) 市 (略) 区公 (略)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四日